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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依法履职促跨越 开拓进取谱新篇

来源:壤塘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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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十届三次会议,确定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两个跨越”奋斗目标,“三大发展战略”,“八项重点任务”,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指明了方向。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推动工作的新动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谋监督之举、干和谐之事、尽服务之力、求务实之效,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鲜明地提出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并就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精辟阐述。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理解透、把握准、结合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坚决执行党委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维护县委的权威,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工作大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等形式,及时学习贯彻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向中心用力,为大局作为,全面贯彻委的决策部署,形成共谋发展、同促和谐的强大合力。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确定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及阶段工作安排切实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落实

三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常委会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紧紧围绕全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中心工作与监督工作的关系,紧扣发展主题、维稳大局,积极参与和服务好中心工作。特别是面对近年来我县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认真贯彻县委决定和部署,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分析情报、部署防控、靠前指挥,认真履行群众工作组、寺庙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维稳工作中,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善于使的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常委会从实际出发,添措施,想办法,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一是科学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准确把握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常委会审议的基础上适时对涉及县域内全局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决议、决定,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转变为国家意志。换届以来,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壤塘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决议》等决议决定12个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按照监督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壤塘”建设科学选择议题,精心谋划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加强对计划、预算、重大项目实施、民生保障社会热点难点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提出针对性的审议意见9项,有力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促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积极推进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推进“法治壤塘”建设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届以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加强任后监督,将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调研、视察以及实行年度工作述职测评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勤政为民。

四是加强跟踪督办,不断提高监督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情况,“一府两院”按照主任会议的反馈意见,结合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就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一府两院”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维护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真正做到了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

三、健全机制,保障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突出发挥代表作用,突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创新代表活动机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系群众、代表“五带头、五模范”等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代表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制度,每年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近百名基层一线的县人大代表,了解代表情况,征求代表意见。

二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针对换届后人大代表结构、素质、议政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举办代表培训班,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使代表进一步熟悉履职程序。坚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充分调动代表建言献策、反映民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以为代表征订报刊杂志,寄送《常委会公报》以及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资料等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代表建议督办。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交办会,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政府相关单位承办或联办。严把督查关,将各条建议意见的督办任务分解到常委会各采取电话催办、组织检查等措施,了解办理进度,狠抓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代表不够满意的建议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回头再办,直至代表满意。建议意见的办理率和代表对建议意见的满意逐步上升,满意率达98%以上。

四是密切代表联系群众。积极为代表履职行权搭建平台,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建设,认真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制定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确保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不间断、有实效。工作中,代表们紧紧围绕“发展、促和谐,解难题、办实事”的主题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增进群众福祉、化解群众纠纷,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四、与时俱进,提升能力,加强自身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以提高工作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出学习型人大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理论与实践、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紧密联系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思想作风大体检”、“藏羌城乡党旗红”、“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等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推进工作。

二是改进作风、树好形象,突出服务型人大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夯实常委会履职的民意基础。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挂、帮、包”工作,切实为联系点和帮扶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统筹推进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注重规范,突出创新型人大建设。按照“依法建制,以制履权”的人大工作发展新要求,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近两年来,修订完善、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7项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创新,就人代会期间代表在审议“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具有代表性、广泛性的建议、意见,进行专门梳理,呈报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参阅,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效率、强化保障,突出效能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着力规范办文办会办事行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使各委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作用,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要点,加强调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履职、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我是最后一道关口、我是最后一道程序”的意识,高标准、高水平、高效推进工作、落实任务。

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寻找差距,再添措施,特别是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县的成功经验,努力使我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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