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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浅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金川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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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金川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紧密联系人大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利用这次学习交流机会,我就金川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启动情况作简要汇报,请与会领导、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深化认识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保障

过去,我县人大常委会未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认识不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专业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需要必要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特别需要谙熟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专业人才,所以开展好这项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如果开展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另一方面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相关专业人才。

去年以来,通过认真组织宪法、法律的学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认真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应当开展的一项经常性监督工作,同时也是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于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主任会议反复学习讨论,决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制定了《金川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并在今年3月第十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

二、健全机构,规范制度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强工作人员。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接收登记机构和审查组织机构。确定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工委的领导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分管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确保了此项工作有领导牵头主抓,有工作人员具体抓,为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工作范本,细化工作要求。按照《金川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按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制定的报送规范性文件范本和各项表格样式范本,切实做好报备工作。同时,“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备的范围、时间、内容、程序等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并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推进。

三、强化培训,注重宣传。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外宣传,向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发布《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自身学习,从审查机构内部入手,学深学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及程序,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科学性。三是在此基础上对“一府两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三、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协商配合机制。人大常委会审查机构加强与“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沟通和协商,对审查中发现不当或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先听取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再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然后交由文件制定机关办理落实、主动纠正问题;对制定机关拒不纠正或不及时纠正问题的,再对文件制定机关作出撤销文件的处理。

  二是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机制。年末,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要对“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性文件报备及审查情况予以通报,特别是对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单位,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提前介入机制。对于“一府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公民和相关机关提出审查要求和建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文件制定机关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文件,并及时启动审查程序开展审查。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一旦出错纠正成本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提前介入,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公正性、操作性等进行审查,变事后备案审查为前置审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四、严格程序,依法审查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保障

一是严格报备程序。报备工作是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起点工作,制订机关能否及时报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影响很大。法工委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督促,注意发现该报而未报的规范性文件,对于确属规范性文件报送范围而制定机关未按规定期限报送的,严格按照报备程序,及时向报送机关发函,要求制订机关在收到函件的7日内将有关的文件材料及时报送。

  二是严格登记程序。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收到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备案材料后,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先行核查。对符合报送备案要求的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登记,即收即登,抓紧办理;对于不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将相关资料退还报送机关,避免不该报送的文件流入下一程序;对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制定机关补充有关资料后再进行核查。

三是严格审查程序。对于已经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送常委会相关委室初审,限时15日内对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作出评判。经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审查没有问题的,由法工委备案存档;如经相关委室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等实质性问题的情况,交由法工委以函的形式提出参考建议;如发现实质性问题需要即时修改或废止的,由法工委及时与报送机关沟通后提出书面意见,如文件较为复杂,需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专题审查的,及时提请专题审查,并由法工委和相关委室做好相关工作。

通过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后,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初见成效。今年以来,我们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份;“一府两院”以及乡镇向县人大报送70份规范文件备案,人大常委会审查机关对这些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备案,确保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县的依法实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知道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还存在调研不够、专业不强、经验不足、法律、政策知识欠缺等问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们要从履行法定职权、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勇于探索,齐心协力,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大监督,为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谱写中国梦金川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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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F� ��`� D� �要限定办结时间,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主任会议,必要时可由主任会议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力、推诿塞责的,可提请州人大常委会进行质询;对于暂时解决不了的,承办单位要书面向代表说明理由。要建立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工作台帐,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办结时间,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意见建议未办理落实的,要敢于“较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代表视察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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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完善了《松潘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群众来访接待制度》、《群众来信办理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工委具体抓,各工作机构密切配合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换届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批次、40人次,受理来信8件,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信访件无一积压,有效维护了来访群众利益。

    四、强化法律监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当务之急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松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积极促进依法治县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了《松潘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就我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目标任务做出了明确要求。围绕县委“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工作思路,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报告,积极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参与州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各类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着力推进公正司法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履职中注重服务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恪尽法律职能,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还采取听汇报、调研、视察、组织代表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对县人民法院的经常性监督,促进司法机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三)全面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为强化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根据年初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我们新出台了《松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并于6月21日首次组织8名拟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严把考试内容关、试题质量关和考试结果运用关,避免考试不流于形式,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五、创新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换届以来,松潘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提升代表能力素质

  通过以会代训、委托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深入代表活动小组进行履职培训指导等途径,全面提升代表素质,强化代表履职意识。2012年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自换届以来的第一次全员培训,组织部分基层人大代表赴东三省学习考察。今年,结合“同心共筑中国梦,合力建功新松州”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各选区在县、乡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中开展以”颂党恩、谈履职、话圆梦“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激发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密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二)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届代表组成情况,适当增加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人次,有针对性地邀请提出意见建议代表对“号”入“座”,换届以来,受邀参加会议和活动的代表人次达到了130人,充分保障了代表知情知政权。制定出台了《松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安排》,将全县133名县代表和18名驻县州代表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4个代表活动小组,实行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代表小组制度,班子成员采取定期走访和重点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开展联系代表小组活动。换届以来,通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共收集到代表意见建议14条,都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拓宽了代表建言献策渠道,促进了“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责成县政府实行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推行代表意见建议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和办后见面的“三见面”办理制度,代表们长期反映的“水电开发项目实施区群众享受优惠电价”、“大力推进农牧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毛儿盖革命老区发展”的建议得到彻底解决,县政府出台了《松潘县水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群众享受水电开发电量电价补贴方案》,决定自电站发电之日起连续50年向电站所在地群众每人每年给予160度的电量补贴;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出台《松潘县加快特色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奖补办法》,每年从县本级财政中安排资金800余万元,鼓励和引导群众调发展现代农牧业;制订了《松潘县毛儿盖地区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3——2015年),从2013年起,整合各种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规划实施132个项目、累计投入3.5亿元,彻底改变毛儿盖地区的基础设施、发展条件和人居环境。

    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保障

  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效能和决策水平,提升权力机关的威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我们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围绕依法监督、提高素质、发挥作用、规范运转等四个方面健全完善了4项涉及10个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7项工作管理制度。

  二是狠抓学习强队伍。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以会代训、委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网络媒体培训、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省、州、县党代会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历史文化知识,切实提高“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宣传树形象。突破以往宣传形式单一,主题不够鲜明的局限,采用宣传展板、电视访谈、发放宣传资料、公务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围绕“两会”召开、重大活动的开展,突出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宣传和代表风采与典型事迹的宣传,提升了人大机关对外形象。

  四是提升效能转作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着力在深化领导干部“挂、包、帮”活动上下功夫,努力寻找“藏羌回汉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与群众工作的切合点,大力开展“六个一,三结合”活动,奋力掀起“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热潮。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出台《松潘县人大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县十二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对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大力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办公室“三项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有新转变、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工作效率有新突破、廉政建设有新加强的目标。

五是优化结构增合力。在强化现有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以外,更加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参政积极性高、议政能力强的年轻同志选拔到组成人员队伍中,并积极向县委推荐人大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更趋合理,工作委员会年轻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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