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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依法履行职权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新局面

来源:马尔康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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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 依法履行职权,创新和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依法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为目的,以支持发展的思维考虑监督。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党组会议8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3个,形成审议意见13份;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10次,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精选监督议题。在监督议题的选择上本着“少而精”的原则,不搞面面俱到,力争直指问题要害,把准问题症结,最大程度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监督议题。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第一要务。二是围绕民生问题确定监督议题。我们始终把顺应人民意愿、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确定监督议题。常委会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强化执法监督。

(二)注重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加快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了解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严格执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每年听取和审议县级财政年度决算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等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批准县级财政决算作出相应决议。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适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预算审查监督逐步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二是加强对民生方面的监督。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学校管理、学前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和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常委会视察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学校管理、学前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和法院立案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意见32条,有效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保证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工作监督的切入点,主动深入基层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近两年里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建州60周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州、县人大代表深入建设一线,视察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17条,确保建州60周年重点项目建设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就卓克基嘉绒藏族文化旅游区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开展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为马尔康建成“嘉绒藏族文化最佳旅游目的地”作出努力。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律监督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了解掌握《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确保了该条例在我县全面贯彻执行。

(三)增强监督措施。一是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检查等方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就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把人大监督的过程和结果进行通报,做到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二是广泛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实行监督事项向社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公开、透明三是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注重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邀请“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人大各项视察调研工作,为“一府两院”与人大代表搭建了沟通平台,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

二、服务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全面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抓好人大代表培训、开展代表活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工作实效。

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县、乡人大换届以后,全县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较多,迫切需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以提高其行权履职的能力,因此,常委会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十一乡三镇,对我县的州、县、乡人大代表就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如何履职行权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培训。除此以外,常委会还坚持举办专题讲座,对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多层次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不仅初步掌握了履职行权的基本知识,也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更加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肩上的责任重大。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为代表们在任期内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奠定了基础。

积极组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是代表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的需要,也是代表在会议期间工作的延续,是为开好下一次人代会作充分准备。为便于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推动代表积极履行职责,使代表小组活动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按照就地就近、便于组织、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就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建州60周年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丰富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平台。

为人大代表做好服务工作。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保证人大代表顺利执行职务,常委会作为代表的服务机构,在保障代表执行职务方面作出了努力。为增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人大代表及时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热点、难点问题,为县人大代表统一印制民情记录本和通讯录,制定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为有效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不仅为各级人大代表征订“一报两刊”,购买《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手册》、《人大代表行权履职读本》等书籍(学习资料),还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并及时通报常委会会议、重要活动情况的信息、资料,努力使代表知情、知政。

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将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督促落实。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95件,连同闭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2件,共97件,转给县人民政府办理,在议案交办会上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办理工作要求。并组织视察组就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全面视察,在视察中充分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意见,进行必要的沟通、解释和说明。适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注重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因此,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对乡镇人大的指导工作。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以“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马尔康”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到汶川、郫县等地学习考察,从而达到开拓视野、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州县人大工作培训、人大专题视察等活动,对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注重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外出学习考察和坚持机关每周学习日制度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换届以来在人代会期间举办培训会1次,人大代表专项培训会1次,专题讲座3次,参加州人大常委会培训会4次,切实有效的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升了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增强了服务“三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本领。二是进一步改进作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藏羌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马尔康”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挂包帮”、“结对认亲”、春耕备耕等工作,经常深入联系乡、村了解村情民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倡导敬业奉献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_� � 1' � p�� ��大常委会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积极协调、大力保障代表活动经费,每年由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进行。今年,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由100元/人/年提高到300元/人/年。

 

“中国梦”是复兴之梦、发展之梦,也是和谐之梦、和平之梦。在当前全国上下正在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圆“中国梦”的征途中,我们每一位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只有怀揣深厚的民生情怀,与基层乡镇人大一道,与亿万中国人民一道,为共同期盼的“中国梦”的梦圆而凝聚共同追梦、圆梦的磅礴法治力量,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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