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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坚持依法履职 做好人大工作

来源:黑水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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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12月换届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总体要求,围绕全县“着力提升一产、继续壮大二产、努力突破三产、增强经济实力、促进和谐发展”总体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决定、监督、任免等各项法定职责,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工作和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和落实,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加快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作出了应有贡献,得到了县委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依法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大力推进县委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群众最根本、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全力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努力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1、坚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助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坚持把推进县委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每年拟定年度工作要点时,坚持呈请县委审查转,努力把县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愿望。今年,县委从做好“六大规划”入手,对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进行了科学布局,常委会及时跟进,将全域全时旅游规划编制、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确定为常委会的年度监督议题,协助推进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将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党组研究并书面请示县委,争取县委的支持,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如: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和考察、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定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等事项,在请示县委后,得到了县委的大力支持,保证这些重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重大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坚持依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改进监督方法,综合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大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种常规方式。我们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监督议题征集、深入调查研究、会前初审报告、审议重点发言、测评对报告的满意度审议意见限期等一系列规范的操作流程,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换届以来,共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0余项,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加强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监督。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半年执行情况、审查批准上年度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财政和审计工作的依法开展。同时,常委会还强化对部门预算的监督,促进政府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维护部门预算的约束性和严肃性,倡导勤俭节约,逐步削减“三公”经费开支,支持财政部门加强财税监管,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为保证宪法法律在我县的顺利实施,常委会不断健全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换届以来,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

4、积极开展询问监督。在常委会审议议案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就议案或者有关报告中不清楚、不理解或者不满意的有关事项,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现场询问,现场答复,通过听取他们的答复和补充说明,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情况,提高审议效果。

(三)坚持强化任命人员监督,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是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健全任免工作机制,我们根据新修订后的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规定,重新制定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并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对提请常委会的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促进常委会任命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建立了加强以被任命人员任前、任中、任后监督的“六大制度”。即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中民主票决、就职承诺后了解走访、定期述职制度。通过“六大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监督力度,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

(四)坚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地方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广大选民和群众的期望和重托,依法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联系群众工作的实际效果,直接影响代表履职能力和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党的十八大会议提出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后,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强化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本届人大换届以来,为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常委会组织对131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法律知识和履职能力培训,聘请县委党校教授对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县人大代表的法制意识和履职意识。州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常委会组织对全体驻县州人大代表进行了履职能力培训,重点就如何开展调查研究、如何撰写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他们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常委会通过为代表订阅《人民权力报》、《民主法制建设》、《中国人大》等报刊杂志,发放《代表法》单行本等学习资料等方式,鼓励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权利。

2、组织视察,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是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的一种有效途径。换届以来,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对垭口山隧道建设项目、精品旅游村寨打造、护林防火工作、早实核桃产业发展情况和卫生事业发展工作开展了集中视察,撰写了视察报告,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大力促进了政府工作,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意识。

3、强化保障,促进代表活动开展。为进一步保证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顺利开展,常委会印发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要求代表所在单位大力支持代表开展活动,从时间、经费和工作上给予充分保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代表开展履职活动时按正常出勤对待,农村代表开展活动时,组织单位予以报销误工补助。县上将县、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分别提高到500元/人·年、300元/人·年,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为保障代表活动,发挥活动经费作用,常委会制定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全面规范,并经常检查。

4、完善制度,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常委会结合代表工作实际,印发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对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办法》和《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对代表开展活动、联系群众等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要求代表每年至少走访一次选民、开展一次接访活动、提出一件建议、反映一个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在《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表》上作好记载,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规范性,建立了代表活动登记制度、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和“履职优秀代表”评选机制,形成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

5、加强指导,促进活动不断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代表工作,我们按照就近和便于组织的原则,将驻县省、州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代表进行分组,建立20个代表活动小组,指定组长和联络员,各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各乡镇建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每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代表年度活动重点,并对各代表小组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规范,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每年至少对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和指导

6、建立代表之家,巩固代表活动阵地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决定了代表们的居住地和工作地都较为分散,虽然建立了代表活动小组,但由于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导致代表活动小组组织活动积为不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随意性较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加强“代表之家”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建立活动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代表之家”建设成为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联系群众、交流经验的活动阵地。

(五)坚持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权力机关,其作用发挥情况直接影响到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和依法执政水平。我们坚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着力点,不断增强乡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强化培训,增强乡镇人大履职能力。一是通过举办乡镇人大干部培训班、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学习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全面加强乡镇人大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乡镇人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人大业务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坚持为各乡镇人大订阅报刊杂志、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学习和参考资料,使各乡镇人大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三坚持邀请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使其学习借鉴常委会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和议事方法,促进乡镇人大工作。

2、强化指导,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权力机关的作用。去年7月和今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全面调研。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人大常委会结合《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中共黑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并书面向县委作出了请示。县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以县委文号印发了《中共黑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黑委发〔2013〕7号),对关于进一步提高对乡镇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认真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通过意见的贯彻和落实,将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进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坚持强化人大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发展的观念、创新的思维和务实的作风,大力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中全会精神,重点在领会实质、掌握内涵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二是深入学习《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点条款进行重点学习、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改进作风下基层、服务群众促和谐”、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四是通过在人大机关深入开展“争创州级最佳文明单位”活动,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和荣辱观念,切实做到“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让讲文明成为每位人大干部的一种自觉习惯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做到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会议简报不走过场、工作用餐厉行节约;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实事求是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全面加强机关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机关党支部被州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顺利通过“州级文明单位”复检验收,并被县委表彰为“先进支部”。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成了团结的班子,和谐的“家庭”。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回顾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人大常委会工作之所以有所作为,根本在于我们坚定不移地高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党的领导。在工作实践中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把握正确方向的重要前提,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在近几年的人大工作中,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和意图;二是主动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和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来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阶段性工作安排,使人大工作与党委的工作同心同向、协调一致三是主动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事先请县委,争取县委的支持。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县委推荐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通过法定程序把委推荐的干部人选任命到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二)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常委会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实践证明,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找准人大工作在科学发展中的位置和着力点,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三)必须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履职行权。常委会十分重视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制定出台了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制度,坚持把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涉及全县经济发展、司法改革等重大事项,“一府两院”主要领导都主动向常委会征求意见。常委会通过各种方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其全力开展工作。由于常委会始终立足我县工作实际,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赢得了“一府两院”的理解与配合,使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共同在县委的领导下,既充分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又相互配合支持,形成了协调一致、团结奋进的强大合力,增添了推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能量

(四)必须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社情民意。常委会只有紧紧依靠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职权,才能真正成为代表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委会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民生优先”的思想,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之中。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人员心系人民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撰写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事情,不论大小,一律以满腔的热情认真对待,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促进不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只有了解和掌握了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才能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常委会的基础工作,才能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度,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五)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回顾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最突出的特点是我们坚持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和制度建设创新,每年都确定一些新思路,采取一些新举措,开展一些新活动,培育一些新亮点,使全县人大工作更加符合要求,体现时代,富于创造,突出实效。

(六)必须坚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面对新的形势,要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常委会的整体功能。常委会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强常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程序,坚决执行工作制度,才能增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内部活力,才能使常委会和机关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我们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通过这次会议,认真学习和借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兄弟县的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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