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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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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州委第十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人大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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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6-02

十一届州委第十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人大机关

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十一届州委第十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人大机关工作动员会在州人大机关五楼一会议室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董平主持召开与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董平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廖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全体组员,州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会议。

董平组长强调,建立和推行巡察制度,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根据巡察的总体要求“州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州委决定对包括州人大机关党组在内的16个单位开展第十轮常规巡察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州人大机关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要围绕共同目标,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州人大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州委巡察要求公布的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董平组长要求,州人大机关党组领导班子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充分信任州委巡察组,自觉接受监督。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支持,有力有序参与巡察工作。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扎实地履行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及时通过会议、文件、内外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三是对不支持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廖敏代表常委会机关党组和县级领导班子进行表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工作作为对机关领导班子的“政治体检”和对工作的“全面检阅”,一定主动配合,全面落实动员会要求,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做好巡察保障,支持好、配合好、协调好、服务好巡察组工作,让巡察组准确了解机关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三是正视问题短板,全面认领巡察发现问题,不避短、不回避,并且举一反三进行查找,主动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推动存在问题的全面整改;四是用好巡察成果,珍惜难得的巡察机会,认真消化、利用好巡察成果,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全面建设中再添新措施,再获新成绩。

据悉,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人大机关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6月1日-6月3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7345515091(手机),并在州人大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在州人大机关二楼设置了信访接待点。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组(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一届州委第十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人大机关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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