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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公告通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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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2-09

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机关党委、驻机关纪监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阿坝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精神,经常委会党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明确要求,特别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我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侥幸、厌战懈怠思想,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委和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扛牢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一级响应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常委会党组书记是常委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是常委会机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各委室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常委会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指导各委室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常委会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州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州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承担了联系县(市)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要按照州委牵头领导安排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三、加强机关防疫管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密切配合州委、州政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严防扩散,切实保护好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成为“无现症病例区”。

(一)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必须服从所在地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自觉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红事一律取消或延期,白事一律从简。从州外返岗人员必须如实报告个人近期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返州后原则上居家观察14天,并积极配合做好住宅小区(院落)日常管理和封闭式管理,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并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机关请休假制度,完备请休假书面报告,请休假书面手续必须送交办公室人事科存档备查,由驻机关纪监组不定时检查,并报告常委会党组。已在外休假人员必须按属地管理原则,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自我防护。病假人员前往医院就医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二)进一步强化办公场所管理。机关办公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逐一排查。认真做好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坚持每日对门厅、楼道、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保持通风,确保空气流通。干部职工上班必须佩戴口罩,废弃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放入专用回收箱。进入机关大楼人员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并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若体温超过37.2℃,不得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进一步强化食堂管理。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凡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的,不得上岗;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停岗就诊。每日上岗前要测量体温,并严格佩戴口罩、手套等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清洗消毒。就餐人员在办公室等场所单独就餐或回家就餐,机关食堂不提供集中就餐。就餐用具采用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带就餐用具。就餐人员进入食堂需佩戴口罩、洗手消毒,并间隔1米以上排队取餐。每天要对加工场所、人员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清洁,确保清洁卫生。

)进一步强化报告制度。所有在岗人员、请假人员、休假人员和在外办公人员等必须在每天的下午3点前向办公室报告活动轨迹,做到日清日报。节假日期间,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属,若乘坐过公共交通工具或到过人员密集场所、或参与过聚餐的,请密切关注有关通报,如有重叠,必须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从疫区返回或与有关通报情况接触的人员,必须如实向办公室报告,作好登记。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办公室,并到定点医疗结构检查和隔离。对有关事项不得隐瞒、造假,隐瞒不报、虚假报告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从重处理。返岗人员、在外办公人员请按时间要求报办公室秘书科登记备案;请假人员、休假人员请按时间要求报办公室人事科登记备案。

四、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到疫情防疫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安排和州委批复的工作要点,作好工作计划时序调整,统筹推进疫情防疫和常委会日常工作。

(一)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解除前,原则上除州委安排的工作外,不得外出开展工作。当前各委室的主要工作是在机关或家中作好内业,为下一步开展议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工作作好准备。确需外出开展工作的,必须向常委会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召开人员集中性会议,提倡通过电话、网络召开会议,确需集中人员召开的会议需按程序报备同意,减少聚集性感染风险。工作安排情况务必于2月12日前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二)优化工作方式。从州外返回马尔康,居家观察时间未到的,原则上不到岗上班,采取网上办公、居家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不停摆、不迟滞、不耽误。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和自身实际合理安排人员到岗上班,可采取“AB”角上班模式,分时段、分批次进行,不集中上班。1月10日以来,未出州的干部职工优先安排在岗上班。到岗安排情况务必于2月12日前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秘书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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