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通荣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决定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通荣辞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8日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通荣本人提出辞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通荣辞去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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