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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调查研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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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7-16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蒲应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在我州全面有效实施。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暂行办法》,由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提出检查重点内容及步骤等,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执法检查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副主任泽久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州人大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及专业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416日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了解法律实施机关的工作情况,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下旬至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赴金川、红原等6个县,深入社保和医保经办窗口、企业单位、基层村社等24个点位,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6次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154份,对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参保覆盖、待遇发放、经办服务、基金监管、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检查。州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参与。同时,委托马尔康等其余7县(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

二、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做法及成效

州、县(市)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落地落实,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经办服务持续优化,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有效发挥了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保障

(一)多维发力普法宣传,全民参保意识不断提升

形成常态化普法工作机制,把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普法重点内容,通过集中+日常融合模式,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等阵地,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政策解读;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政务网站等新媒体,推送参保缴费、待遇申领、异地就医等便民信息;持续深化社保服务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近三年,累计深入四进等场所450余个,开展宣传活动407余场,服务群众4.8万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10万余份。有效提升社保医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知晓度,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全民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如汶川依托汶小社、微汶川等平台开展政策宣讲,小金县通过院坝宣讲、短视频等开展常态化宣讲社会保险法。

(二)锚定应保尽保目标,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5年底,全州基本养老保险60.6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9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48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全州基本医保参保达81.62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9.0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伤保险15.25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依法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近三年累计办理单位参保登记875户。严格落实缴费基数申报管理规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总额,切实履行申报义务,规范开展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近三年完成基数申报17.08万户次。从严落实企业强制性参保法定要求,聚焦餐饮住宿、建筑施工、文旅劳务等用工密集行业,常态化督促用工单位全员参保缴费;落实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费代缴政策,实现困难群众养老、医保100%兜底参保;优化灵活就业、新业态劳动者参保流程,拓宽缴费渠道。茂县依托大数据比对筛查未参保人员、定向推送参保政策,精准引导农民工、新就业群体依规参保,有效破解重点群体参保堵点。  

(三)严守待遇兑付底线,民生保障持续增进

依法核定、发放、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严格执行退休审批条件,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依规落实参保人丧葬费、抚恤金核发等,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2025年发放城镇职工养老金44.30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2.63亿元;完成8.19万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补发待遇4580.23万元。严格执行社保法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的法定要求,全面落实医保惠民政策。规范待遇落实,健全救助帮扶机制,规范待遇支付审核。2025年,全州共计保障各类医疗待遇3979769人次。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及时、足额,发放流程规范高效,2025年发放工伤保险待遇9289万元。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落实申领条件、确定待遇标准、规范待遇停发,2025年发放失业保险金2054.19万元。规范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一站式结算,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四)织密协同监管网络,守牢社保基金安全红线

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保基金征缴、管理、监督的规定,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2025年度社保费收入规模历史性地突破了50亿元大关。全年征缴入库社保费共计50.78亿元,同比增收1.56亿元,增长3.18%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全面规范基金收支、核算和运营管理。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的基金监督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基金运行风险监测和防控,制定《阿坝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近三年开展基金专项监督检查12次,排查整改风险问题50余个。重点核查违规参保、套取、侵占社保基金违法行为,以案释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守护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2025年,发现多领养老保险待遇332人次,涉及248.72万元,已追回215.11万元。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违法犯罪行为,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64人,共计24.58万元。追回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罚款1150万元。

(五)健全便民经办体系,服务效能迭代升级

按照规定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服务资源,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经办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加大基层经办场所、软硬件设备投入,常态化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实训,推动服务资源下沉。简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申领、关系转移等流程,优化养老金、医保待遇发放服务,确保各项社保待遇精准直达、足额发放。智慧社保便捷利民,升级社保信息系统,推广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参保缴费、待遇查询、资格认证、关系转移等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自助办2025年,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城乡居民三项养老保险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占比分别达92.36%97.66%94.49%,超额完成全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州社保业务线上办理率达92.8%,群众办事满意度达99%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州《社会保险法》实施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对照法律规定、群众期盼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保法治意识还需增强

常规宣传多以普适性推送为主,针对中微小企业经营者、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的靶向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企业、依法参保缴费意识淡薄,存在未依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等问题。法律政策通俗解读不够,部分群体对社保政策、参保权利义务、待遇申领流程、异地就医等了解不深入,对法定参保义务、断保影响、长远权益认知不到位,主动参保续保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二)参保扩面仍存在较大压力

一是重点群体参保难度较大。社会保险法第三条明确广覆盖的方针要求,从检查情况看,虽然参保率持续提升,但与覆盖全民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偏低,部分企业存在选择性参保、漏缴少缴问题;新业态劳动者参保覆盖率低,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群体流动性强、就业灵活,参保登记、费用征缴难度大。二是部分困难群体参保保障仍有差距,低保边缘对象、低收入农牧民等群体缴费能力较弱,参保缴费压力较大,易出现断保、选择性参保情况。三是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受地域、市场等因素制约,经营困难,影响缴费能力和意愿,导致欠费增加,断保增多。    

(三)参保质量需夯实提升

一是法定全员参保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小微企业、新业态用工存在应保未保、选择性参保险种;缴费基数法定规则落实不严,检查发现,少数小微企业单位规避第十二条工资总额据实申报要求,统一套用最低缴费基数申报,变相压低缴费水平,造成参保有量无质。二是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质量不高,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重眼前利益、轻长远保障的观念,加之灵活就业、农牧民群众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法定激励政策认知不足,低档次缴费占比偏高,客观制约整体参保质量提升。三是工伤、失业保险覆盖面窄。建筑、矿山、文旅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参保率不高;部分超龄就业人员、在校实习生缺乏明确参保政策依据,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缺乏基本生活保障。四是新业态劳动者社保权益保障政策不够明确,对灵活就业、平台新业态、超龄务工、实习生等新型群体参保界定、责任划分、参保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等不够完善,参保监管和权益保障难度较大。

(四)经办质效还需优化

一是对照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八条规定,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偏远地区服务能力相对薄弱,部分基层经办人员兼职较多、流动性大、业务培训不足、服务能力不均衡,适老化、个性化便民服务还需完善。二是服务流程仍需优化,部分高频事项办理环节较多、材料繁琐,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不够,便民服务与法定便民、及时、高效的经办原则存在落差。三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信息化建设法定要求,信息化服务还存在短板,数字化服务普及程度有待提升,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不够均衡,部分老年群体、农牧民群众不会使用智能设备,自主认证困难。四是异地就医结算服务仍有不足,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未全面实现,生育费用异地直接结算覆盖率、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覆盖率需进一步提升。工伤医疗费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率较低,尚未实现康复治疗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参保群众需要线下办理业务。

(五)基金监管还有薄弱

一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关于部门合作、协调配合的规定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人社、医保、税务、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参保人死亡、异地就医、违规待遇领取等信息获取滞后,影响监管效能。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县(市)、乡镇基层社保监管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不强,面对点多面广、分散流动的参保群体,监管难度较大,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信息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化系统功能不够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不充分,对隐性违规行为、跨区域欺诈骗保行为的预警和查处能力不足。四是欺诈骗保问题仍有发生,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存在过度诊疗、虚开票据、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少数人员存在冒领、套取社保待遇等违法行为,基金安全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四、工作建议

社会保险是民生之基、稳定之石、发展之要。贯彻实施好《社会保险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法》在我州全面贯彻实施,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社保治理效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社保权益,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压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政策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精准普法宣传,面向农牧区、工地等重点区域,聚焦农牧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企业负责人等重点群体,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社保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吸引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参保观念,增强依法参保、依法维权意识,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

(二)聚焦重点群体,做到应保尽保

巩固扩面成果,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数据找人、精准参保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分类施策、动态清零,确保法定人群应保尽保。突破重点难点,实施精准扩面。盯紧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通过政策宣讲、上门劝导等方式提升参保率。积极向上对接,完善参保政策,畅通参保渠道,优化参保服务,鼓励引导其参加社会保险。探索完善超龄就业、实习生群体工伤保障路径。加大对农牧区偏远乡村、流动务工人员等群体参保帮扶力度,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防止因贫断保、漏保。强化企业责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常态化开展企业参保缴费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依法参保、欠缴社保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保义务,切实维护职工社保权益。

(三)健全监管机制,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实现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基金收支、违规行为等信息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坚持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侵占挪用基金,规范基金运营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流程、智能化、精准化监管体系,强化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基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提升违规行为识别和查处能力;健全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持续加大社保稽核、待遇核查力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侵害社保基金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以法治手段守护好人民群众养老钱、保命钱

(四)优化经办服务,提升便民利民质效

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经办机构基础设施、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投入力度,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下沉服务事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梳理社保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推行社保业务一窗联办、一站办结;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便捷性;加大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优化使用体验,适应劳动力自由流动需求。

(五)提升参保质量,完善制度政策

提升缴费质量,整治按最低基数缴费、瞒报工资总额等行为,为困难群体兜底参保,优化参保结构质量,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优化城乡居民缴费层级结构、提升人均缴费档次。加强政策衔接完善,深入研究《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法律条款操作规范,增强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新业态保障政策,结合我州实际,探索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社保政策,明确新业态劳动者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等,畅通参保渠道,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社保权益。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事业投入力度,重点保障社保扩面、基金监管、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资金需求,为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问题清单

马尔康市|基层经办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不均衡,适老化、个性化便民服务细节仍需完善;参保扩面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新业态从业者参保意识不强,存在漏保、断保现象。

金川县|灵活就业及新业态人员参保意识薄弱,参保积极性不高,社保政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政策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经办队伍配置不足、区域服务能力不均衡,面向老年群体的适老化便民服务细节不完善,精细化经办服务仍需提质。

小金县|定点机构缺位,县域无工伤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宣传粗放,社保宣传缺少靶向施策,偏远农牧区、留守老人、外出务工群体政策普及不到位,群众医保政策认知存在偏差,自主参保意愿偏低。

阿坝县|本土化双语宣传供给不足,异地就医、报销等政策普及不充分,惠民政策落地成效受限;参保群众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认知不足,超八成参保人仅选择最低缴费档次,部分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随即停缴。

若尔盖县|部分老年群众不通汉语、不熟悉智能设备,线上业务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等工作推进困难;部分在建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善,工伤保险无法按期参保。

红原县|小微企业用工不规范、长期未参保存量化解慢,部分企业财务人员不稳定,社保费逾期申报时有发生;牧区宣传薄弱,牧区村组分散、老龄人口占比高,双语入户宣讲力度不够,农牧民依法维权、自觉缴费意识仍需持续强化。

壤塘县|基层经办人员常态化轮岗培训偏少,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农牧民居住分散,偏远村落异地就医备案、待遇申领等政策普及不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汶川县|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不充分、协同监管效率不高,跨部门信息比对、联合执法存在短板;工伤医疗省内异地联网结算覆盖面不足,康复治疗暂未开通跨省异地结算,异地参保群众业务办理仍需线下跑腿。

理县|部分小微企业、新业态用工主体存在重经营、轻保障思想,对《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法定义务认知不足,存在选择性参保、缴费申报不规范、瞒报漏报基数等问题;精细化执法监管仍有薄弱环节,对零星、隐性的参保缴费不规范问题排查不够彻底,精准执法、智慧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茂县|参保扩面质效仍有不足,重点领域参保存在滞后。个别工伤项目参保滞后,因川汶高速(茂县段)项目材料未完善,现该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用工保障存在风险;受缴费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意愿下降,断保停保现象增多。

松潘县|个别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过度诊疗、诱导参保人消费等隐形违规行为,大数据监管应用不充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型用工模式、复杂违规场景的处置能力不足,难以适配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需求。

九寨沟县|部门协同不畅,人社、税务部门权责衔接不畅,参保登记、费用征收、欠费追缴流程脱节,群众补缴社保、待遇申领时常出现推诿扯皮,办事效率偏低;内控制度与法定要求衔接不够紧密,部分制度更新不及时,岗位风险防控,流程闭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黑水县|重点群体扩面难度较大,部分群众长期居住异地,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参保动员、经办管理难度较大,实现全民参保仍有薄弱环节;基金监管仍需进一步强化,社保业务线上化推进,基金监管风险点增多,风险控防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者系阿坝州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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