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远益带队开展《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论证调研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远益带队开展
《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论证调研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我州非遗系统性保护、活态传承、活化利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非遗普查、项目申报、传承人扶持、非遗赋能产业发展等工作成效显著。但随着国家、省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相关上位法即将修订完善,以及文旅融合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我州现行条例部分条款已不符合上位法要求、不适应新时代我州非遗保护工作实际。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阿坝州2027—2031年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近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远益带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州文广旅局的相关人员,赴若尔盖、九寨沟、马尔康、壤塘、阿坝、茂县等6县(市)就《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修订论证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非遗传习场所、非遗工坊、非遗博物馆、寺庙、学校等地,重点围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与上位法及国家关于非遗活化利用、融合发展、濒危非遗抢救、传承人权益保障、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进校园、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要求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不适应的内容开展调研,系统梳理《非遗条例》自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全面征集相关部门、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专家学者、群众等社会各界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凝聚立法共识。 在座谈会上,唐远益对各县(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及贯彻执行《非遗条例》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及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一要坚持政治引领。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非遗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把党的文化方针政策贯穿非遗保护全过程,确保条例执行方向正确、立场坚定,守护好阿坝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二要坚持法治护航。要完善非遗保护法规,规范开发利用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履行保护职责,强化执法监管与普法宣传,以法治刚性筑牢非遗保护底线。三要坚持广纳民智。要发挥人大优势,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村寨、传承人及专家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传承,凝聚全民守护非遗合力,让保护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四要坚持人文关怀。要尊重民族习俗与文化情感,尊重非遗传承人主体地位,完善扶持机制,做好濒危项目抢救记录,关心老艺人、扶持新生代,让非遗保护有温度。五要坚持创新融合。要立足新时代文旅融合发展需求,以非遗数字化记录、场景化展示、产业化利用,创新传承方式与传播路径,推动非遗更加高质量发展,在守正创新中让阿坝非遗活起来、传下去、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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