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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调查研究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来源: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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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19
坚持民主立法,充分体现群众意愿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2010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对强化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全州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对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设计。2021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法制统一,州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第二次修改纳入了2024年立法计划,拟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一审。 

为做好条例修改一审相关工作,根据州人大常委会条例修改启动会上“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为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近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由董永富副主任任组长,由州人大城环资委、州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松潘、九寨沟、黑水、壤塘、金川、小金和理县7县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企业、生态修复点等20余个点位,召开县级座谈会7场,州级部门座谈会1场,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0余人。实地调研中,调研组详细了解各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事项,听取各县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等意见建议,对条例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认真研讨。 
调研中共收集意见建议80余条,为条例修改打下坚实基础。调研组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对属于条例修改范畴的内容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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