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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依法履职 强化监督 奋力推进牧区经济跨越发展

来源: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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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3-07-10

     去年,州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承办了关于岷江上游防汛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代表视察工作;开展了关于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作情况的调研及关于保护草原生态坚持草畜平衡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等5个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得到省人大农委、州委主要领导和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州委主要领导对每一篇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其中《依法治洪多管齐下确保防汛和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被《阿坝研究》第三期采用刊发。《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调研报告》、《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研报告》、《关于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被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采用并在全省范围内转发。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不断投入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及帐篷新生活等民生工程的实施,我州牧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牧民生活方式实现重大变革,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社会保持和谐安定。去年,新一届农工委一班人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围绕牧区经济发展,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精选调研议题

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为解决牧区未定居牧民群众和简陋固定居所牧民群众的定居问题,推动藏区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实施牧民定居工程,对改善广大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牧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为确保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取得实效,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常委会把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纳入重要议题。

草原是农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发展畜牧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草畜平衡是促进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是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保护草原生态、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牧区繁荣进步的重要举措。草原畜牧业是我州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生态屏障的稳固,事关牛羊肉和绒毛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事关牧民增收和牧区稳定。“十二五”是我州加快建设草原畜牧业的关键时期,常委会高度重视,把“保护草原生态坚持草畜平衡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作为人大“三农”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

农工委围绕调研议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调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调研方案。为扎实搞好调研工作,农工委就调研的主要内容、调研重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人员组织、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为顺利开展调研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组建调研队伍。两次调研均成立以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工委及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为切实掌握实情,在开展“保护草原生态坚持草畜平衡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调研时抽调州畜牧兽医局的专家及草原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站、畜牧工作站等相关站所的专业人士全程参加。三是精心组织学习。为确保调研工作取得成效,调研前,农工委组织调研组成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搞好调研奠定基础。

三、突出重点,提高调研质量

农工委在调研中突出工作重点,丰富调研方式,提高调研质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

在开展专项调研中,农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何文涛的带领下,会同州级相关部门,深入到阿坝等县的28个牧民定居点和红原等县的草原禁牧区、草原退化、沙化、鼠虫害治理点等22个类型80余处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了州、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与农牧户进行座谈,重点了解牧民定居点规划,定居点建设,道路、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委会活动中心作用发挥,生产设施综合配套,特色产业发展和牧民定居点后续管理情况及巩固提升牧民定居成果的建议;了解了天然草原基本情况、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情况、草原生态保护措施及成效,州、县政府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及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方面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和草原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强化监督,提高审议质量

农工委在精心准备、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为常委会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初审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做好了充分准备。

坚持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我们在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切实掌握实情后,充分肯定全州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一是生活条件实现历史性跨越。截止2012年6月30日,全州共完成了527个村,609个定居点民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累计建成民房42082户,超额完成625户。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的实施,改变了牧民群众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的状况,实现了“一步跨千年”的历史性跨越;二是生活方式实现重大变革。牧民群众住进了设施配套、宽敞明亮、安全卫生、舒适保暖的新居,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实现了原始、传统、落后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加快了融入现代社会步伐;三是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牧民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目标;四是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按照“住得下、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目标,在“绿色、生态、特色”上谋划布局,拓宽增收渠道,为传统游牧的粗放模式逐步向现代草原畜牧业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牧区社会保持和谐安定。各县努力实现“建好一个定居村落,夯实一块组织阵地,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目标,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维护了社会稳定。

坚持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我们始终不回避问题,善于发现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工作指出:一是草原生态形势不容乐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压力不断加大,牲畜养殖数量的增加及不合理的放牧活动,人、草、畜矛盾尤为突出。二是生态项目实施难度大,见效慢。由于国家在项目投资建设上侧重于生态目标,牧区经济发展、牧民增收与草原保护的矛盾突出。三是草原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天然草原改良、人工种草、建设抗灾保畜打贮草基地,牲畜暖棚、贮草棚及牧道建设不能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四是区域发展理念和生产方式有待转变。个别领导干部和群众草原保护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牧民生产方式粗放,收入来源单一,数量扩张型的传统发展模式亟待转变。五是畜牧兽医体系有待完善。草原监理、动物检疫、防疫监督、疫病监测、畜牧业科技推广等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畜牧兽医骨干人才流失严重,缺少既懂双语又懂技术的人才。全州畜牧兽医系统共核编2373名,但是目前仅有从业人员982名,缺员1391名。全州13县225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定编人数778名,目前在岗364人,部分乡、镇处于一人站、无人站状况;科技推广力度尚需加大,科技支撑在畜牧业发展中的作用急需强化。六是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有待加强。配套设施有待完善、部分项目资金整合难度大、后续管理亟待加强、牧民定居贷款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和困难。

坚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我们始终坚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立足州情,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对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工作提出: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保护草原生态安全。大力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二是进一步摸清家底,制定好发展规划。进一步摸清草原、牲畜、人口等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因地制宜制定我州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科学规划。三是坚持生态优先、草业先行,建设美丽草原。加强草原生态建设,真正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提高草业发展水平,实行严格的草原管理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的神圣使命。四是创新发展举措,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加快草原畜牧业从盲目追求数量的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五是实施科技兴牧,发挥科技支撑作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草原,扎根基层,承包、领办联合牧场、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等,开展科研和推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六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健全草原监理、动物检疫、畜牧业科技推广、技术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保障工作经费,严格依法监管,从源头上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五、几点体会

(一)服务大局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必要前提。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州委制定的发展战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来谋划和部署人大工作,推进了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实践证明,要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才能找准人大的位置,发挥自身的优势,人大工作才能有作为、有地位。

(二)调查研究是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有为才有位的观点,坚持把工作抓深、抓细、抓落实,为常委会增强监督实效作出努力。在抓调查研究时,力求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当中听取意见、建议,把他们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常委会的参谋助手。

(三)注重实效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关键保障。人大监督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监督,工作中我们注重突出监督重点,精于选题,广泛听取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意讲求方式方法,加强与监督对象的协调沟通,使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工作的过程,达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我们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和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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