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人大制度 交流人大经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构建和谐文明阿坝。地震之后,阿坝依然美丽!
信息搜索:

主任之窗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为国
经验交流

集聚群众智慧  赓续红色血脉

来源:州人大
访问量:
更新日期:2022-06-24

集聚群众智慧  赓续红色血脉

——《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工作“三个全覆盖”

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鼓励地方健全革命文物保护支持机制,因地制宜创新推出原创性、差异性的改革举措的相关精神的重要实践,是“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进一步强化我州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现实需求,是州委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州人大常委会在牵头主导立法过程中坚持把“开门立法”作为提升立法质量的有效手段,做到了“三个全覆盖”。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全覆盖

37日起,成立立法调研组赴汶川、阿坝、红原、黑水、松潘、茂县、理县、金川、小金等9个县开展专题调研,根据收集到的立法建议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后,又深入其余4县针对《条例》初稿收集修改建议,做到了全州十三县收集意见全覆盖。

二是查看点位类别全覆盖

调研组深入全州各县的博物馆、红军战斗、会议、抗震救灾与灾后恢复重建等遗址遗迹、红军纪念馆、红军烈士陵园、烈士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要人物旧居等场所,查看了相关保护管理现状,听取了红军在我州的战斗、生活等情况,在点位上涵盖了可移动不可移动实物和国有非国有两类权属,在形式上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种形态。

三是征求意见对象全覆盖

在《条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中,通过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和书面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省级相关部门、各级人大代表、州县相关职能部门、红军后代代表、三老干部、群众代表对《条例》的立法建议。共召开座谈会14余场次,征求各方面代表建议意见400余人次。收集到的建议主要涉及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完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长效投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优化红军后代优抚、加强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和线路开发、加强红色文化教育等方面。

目前

《条例》一审草案已经形成,草案采用了章、条、款、项的体例,共六章,五十五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六章附则外,主要规范了保护管理、调查认定、传承弘扬、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内容。条例的主要特色体现在综合考虑我州地域、民族、文化等特殊性和我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需要的实际,在《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基础上,在内容上有新增,相关条款有细化和延伸,重点体现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修缮抢救程序更明确、相关禁止性行为更严格、引导社会面保护传承更具体、铸魂育人功能发挥更凸显等方面。

下一步

州人大常委将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一审草案审议工作,相关专门委员会将根据审议意见继续指导起草小组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精打细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州委交办的立法任务,力求出台的《条例》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为“善治”打牢“良法”基础。


相关新闻